1、電子地磅應均速上秤臺,重慶市電子地磅速率操縱在5Km/h之內(nèi);禁止在秤臺上應急剎車踏板,做好限速標志。
2、每一次車子上秤臺前先觀查儀表表明是不是為凈重零;復印或紀錄數(shù)據(jù)信息前觀查儀表表明是不是平穩(wěn)。
3、電子地磅安裝時開店選址應盡量減少在公共安全通道上,非計量的車子嚴禁髙速根據(jù)秤臺。
4、當秤上面有車子時不允許儀表關閉電源,如臨時性關閉電源,在修復通電后應讓車子下秤臺,待儀表修復零點后再再次計量。
5、秤臺上禁止電弧焊接工作或?qū)⒊优_做為接地線應用。
6、春天及夏天應做好防水工作中,無深基坑的電子地磅接線端子內(nèi)置放防潮劑;淺深基坑電子地磅深基坑內(nèi)要確保下水管道、污水管道通暢。
7、冬天溫度較低時,儀表插電二十分鐘再計量。
8、食品工業(yè)或谷物領域的電子地磅應做好防蠅工作中,當電纜破裂后接頭處做好防水工作中;電纜用金屬波紋管扣接。
9、每一次計量的轎車載重量不可超過較大 稱重,但都不應低于20d的最少稱重。
10、實際操作工作人員不必讓未接受過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實際操作儀表。簽名確定,并對其數(shù)據(jù)信息真實有效